轉知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「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作業要點」,自112年10月24日生效。修正重點摘錄如下:第14點附件4、附件5「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評核表—企業機構版、訓練機構版」額外加分:
1.於「上次通過評核日起至本次接受TTQS評核日」期間,通過職能導向認證之課程,每通過1門加0.5分。
2.於「上次通過評核日起至本次接受TTQS評核日」期間,持續辦理取得職能導向認證之課程,每辦理1班加0.5分,每門職能導向認證課程以辦理1班為限。
3.以上額度外加分機制每次評核最高加2分。
※TTQS網站連結: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