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架構/職掌
一、組織架構
會員大會下設理(監)事會、教育訓練委員會、水上救生委員會、水域運動委員會、急救訓練委員會。理事會配置秘書長及行政組、訓練組、財務組
二、職掌
訓練相關單位職掌及權責
1.行政組
1-1負責招生簡章文宣廣告之擬定。
1-2負責招生工作辦理。
1-3負責學員手冊擬訂。
1-4負責場地洽借、佈置、器材準備。
1-5負責講師聯繫、學員上課通知。
1-6負責講義及教材印制。
1-7負責茶水點心準備。
1-8負責成績結算及結訓證書寄發、結訓資料分類蒐集、登錄建檔及網站建構、維護與更新等相關作業。
1-9其他交辦事項。
2.訓練組
2-1負責訓練政策及相關制度擬定。
2-2負責訓練需求調查及年度計畫擬定。
2-3負責講師遴選。
2-4負責訓練課程設計相關業務。
2-5負責課程執行結果,提出改善計畫。
2-6負責課程執行查核、成果業務,並提出改善計畫。
2-7其他交辦事項。
3財務組:費用收支核銷作業。
4訓練管理代表
4-1負責召集訓練會議。
4-2負責制度建立、修訂、廢止之初核。
4-3負責訓練人員人選之推薦。
4-4負責講師資格之初核。
4-5負責教材之核定。
4-6負責訓練人員職能提升及督導。
4-7定期向理事會報告訓練績效及改善需求。
4-8確保訓練管理系統流程的建立、實施和維持,以及書面資料建檔與文件化。
4-9負責監督以下事項之確實執行:
4-9-1確認訓練需求。
4-9-2設計和策劃訓練活動。
4-9-3提供訓練指導。
4-9-4訓練結果評估。
4-9-5負責訓練工作及驗證工作中對外之溝通。
5.副管理代表:代理、襄助管理代表處理教育訓練業務。
6.理事長:負責督導核定訓練業務。
7.教育訓練委員會:負責督導及稽核本會所有教育訓練過程與品質系統有關之規定事項,不符事項之改善。
8.水上救生委員會:負責本會水上救生相關訓練作業。
9.水域運動委員會:負責本會水域運動相關訓練作業。
10.急救訓練委員會:負責本會各項急救相關訓練作業。